
《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暨纪念《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五周年高层论坛活动
12月27日下午,省人大财经委、省经贸委在广州白天鹅宾馆隆重举行了《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暨纪念《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五周年高层论坛活动。《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活动得到省人大、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伟鸿,省政府副省长佟星,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育敬,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袁古洁,省经贸委党组书记杨建初、省经贸委副主任、中小企业局局长刘焕泉等领导出席了此次活动。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逸葵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伟鸿和省政府副省长佟星分别作了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伟鸿
黄伟鸿副主任在讲话中强调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并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要求各级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形成一种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级人大要做好对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条例》的各项规定能够落到实处。

省政府副省长佟星
佟星副省长介绍了我省中小企业的发展概况及存在问题,强调贯彻实施《条例》是全省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政府和广大中小企业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贯彻落实好《条例》。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扶持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科学、和谐、率先发展。各级政府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实施《条例》,强化服务意识,为促进全省中小企业更快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中小企业要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学好用好《条例》,敢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省经贸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杨建初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作了发言,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黄伟鸿副主任、佟星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全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带头学习,加强法规的宣传。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各项工作,开创工作新局面。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健全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改善我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链接: 《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又讯:纪念《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五周年高层论坛成功召开

省经贸委副主任、中小企业局局长刘焕泉
12月27日下午,由省人大财经委、省经贸委主办的纪念《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五周年高层论坛在广州白天鹅宾馆隆重举行。论坛由省经贸委副主任、中小企业局局长刘焕泉主持。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袁古洁

中山大学行政和公共关系管理学院院长任剑涛
结合《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贯彻落实,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保育钧会长与大家共同探讨了关于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几个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袁古洁副主任作了《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宣讲。中山大学行政和公共关系管理学院任剑涛院长和大家探讨了企业家与现代社会的关系。三位嘉宾从不同角度探讨当前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为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献计献策。